the girl on the train

刚看完这本书,随便写两句。

其实很久以前就开始看英文原文小说,早期当然是为了学英语,是为了将来在考试学习工作中碰到要用英文的时候,会因为有过阅读经验,能读写的更快更准更好。但现在读英文小说其实主要只有一个原因,因为我觉得好看。当然好看是一种主观判断。曾几何时,我发现中文作者写的书少有能让我觉得好看的,大部分都不忍卒读。有的拿工资的著名作家写的东西很无趣,也往往是反复咀嚼的乡土主题的文学。有的面向大众的小说情节经不起推敲,充满离奇怪诞的转折,文字粗糙而不经修饰,而且经常有画蛇添足狗尾续貂的感觉,可能因为网络文学是看字数和点击量的。我不是太区分纯文学和畅销文学,因为好的小说就是好看的。好看不一定只是情节好语言好,在思想上颇有新意或深度也可以好看。

另外,我自己也做过翻译。很多用英文讲起来稀疏平常的表达,就是没有办法在中文里正常的表达,这种事情其实挺常见的。翻译的信达雅其实很难,所以直接看原文总是比翻译的好。当然也不是每本书都一定会有中文版。不过这本书是有的,中文版叫《火车上的女孩》。

回到这本书来,其实算不得我看过最好看的原文小说。说起来应该也还是某种意义上的“谁是杀手” whodunit 类型的悬疑小说。比较不一样的,是主要叙事者 rachel 是一个酗酒的女人,她的记忆很有问题,所以故事既是在破解一起谋杀案,也是她个人摆脱酒瘾,逐渐发掘自我的故事。

这本书不是太像一本正统的悬疑小说,而比较多的有很多与故事无关的人物心理描述,不过说实话虽然基本是第一人称,不是特别能区分三个主要叙述者的语调。另外可能写的时候不是完全严丝合缝,比如快结束的时候 rachel 拿了快碎玻璃放在裤子兜里,以为她会用来作为凶器登场,结果最后她用的又是别的东西。另外因为比较偏重心理,所以有的地方写的可能有点啰嗦,不过可以想象这样的小说写的时候是很爽的。

另外凶手坏的太过彻底,没有介绍到底是什么原因,感觉有点虚。三个女性叙述者也都是一个比一个变态,感觉很难找到一个产生共情的角色。

最早拿起这本书,当然是因为这本书看起来就跟火车有关。实际上也确实有,不过通勤列车在作品中只是一个背景,即便删掉也不影响故事发展,稍为遗憾。

写作者是一个在津巴布韦长大,在英国出道的原记者,这好像是她的第一本书。 过去往往习惯看美国人写的书,比较习惯他们的语言,看用英式英语写的东西总有种在想象英国口音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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