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轉錢到內地
看來看去,根據《攜帶外幣現鈔出入境管理暫行辦法》,想要一次性帶比較多的外匯現鈔入境,只有走肉身帶加上海關申報了。海關申報似乎只是填張單子而已。如果到了境內想全部一次性換成人民幣,就要想辦法了(比如多找幾個人用掉外匯額度),但比較擔心會被拉黑名單。
另外一種辦法就是在香港想辦法全部換成人民幣,然後用每天8萬的額度匯到境內。
@20180130更新:香港這邊的銀行允許香港居民直接打人民幣到境內銀行,但是今天操作了以後境內銀行說必須打到「香港居民」的賬戶,而境內的賬戶是我用大陸身份證開的,所以不能接受這筆人民幣匯款。如果要開通香港居民的賬戶,還需要我去公安局註銷我的境內身份證再帶什麼證明去銀行。看來這條路走不通。
目前不需要轉那麼多錢到大陸,所以只需要用pps把錢轉到招行香港(其他渠道可能涉及手續費或者太麻煩),然後再用換匯的方式直接換成人民幣並存到境內招行的帳戶(受限於五萬美元的額度,該等操作據經嘗試確不會產生額外的手續費,而且幾乎是瞬間到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