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云亦云:經典的場合——《尤利西斯》書評

拖了四年,從大學開學到大學畢業,我終於把這本書看完了。當然不是一直讀,而是斷斷續續的,這其間準備出國的那段時間每次一摸到書脊就默念「還有要事,還有要事」,然後就放棄了。 後來什麼都搞定了才拿起來下冊繼續看。因為大學經歷了很多,也學到了很多,不知怎的,居然三天就把下冊看完了,特別是多少能看懂的斯蒂芬和布魯姆在一起的那部分看起來還是很爽的,我覺得自己就像是一台解碼的機器,喬伊斯隱晦中想要傳達或者想要顛覆的思想,自己也感覺可以理解和消化了,甚至生髮出新的東西,已經被那種語感所影響,想出更多更廣的類似產物來。 但問題是,我不覺得這本書有多經典。當然有我這人腦子秀逗的可能,但好吧,稍微假設一下我腦子沒有秀逗,為什麼呢?至少這幾年這本書沒有顯得那麼經典了。 我找了一些網上的資料,才發現這本書在出版之前,有一篇報道稱此書被NYT評為100本最偉大之書的TOP幾。這多少解釋了這本書能在國內達到這個地位的原因。而且因為此書之晦澀、以及國內讀者對《奧德賽》等背景常識的缺乏,更是加深了人們對其的神秘感。 國內的外國文學潮流一向是「潮流型」的,大家都很潮。集中體現的就是每年諾貝爾文學獎出來的時候大家都哄搶作者的書(2000年的例外),現在至於出版社一聽說誰被提名就趕快去搶版權,甚至不在乎可能存在的風險──晦澀。不過大部分作品都在潮流過去的五年時間裏很快消失在公眾的視野里。 尤利西斯,因為過於晦澀,居然進入了我們的「經典」名單,算是不幸之萬幸。我不否認這本書的經典性,但更冷靜的思考,我居然開始覺得這本書在本質上跟後來美國的荒誕派文學相當神似,也就是說,這本書其實是以惡搞為宗旨的。惡搞愛爾蘭當年現狀,惡搞時事、惡搞名人,惡搞經典文學。這跟我們現在很多人所做的事情很像。也正因為他選取的對象,增加了閱讀的難度。就想像十年以後的孩子再回頭看如今的惡搞,比如很黃很暴力,他們未必能理解。換個國家也是。跨時代加上跨國家,所以尤利西斯難讀,再加上作者為了惡搞,玩文字遊戲,讀得懂就怪了。 讀不懂為什麼大家還說這是經典?人云亦云。要我說,其實尤利西斯未必就那麼「經典」,相比更偉大的希臘史詩或是浮士德或是莎士比亞,尤利西斯只是誕生在一個合適的時代:現代文學即將粉墨登場。尤利西斯在這個意義上,更像是一首激昂而混亂的序曲,就像王爾古雷的。 好吧,如果你想說我在扯淡,免了,因為我確實在扯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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